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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无法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建房被强拆

三亚日报   2015-09-17 09:29

[摘要] 因无法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在未经南新农场许可情况下,频频建房。2013年,河东区执法局对违建予以强制拆除。然而,市民郭泽铃却表示未收到任何通知情况下,房屋被强制拆除,造成近10万元损失。此外,他们质疑执法人员程序违法,现场与执法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

无法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建房被强拆

市领导:启动调查程序,若合法可给予一定社会补偿

因无法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在未经南新农场许可情况下,频频建房。2013年,河东区执法局对违建予以强制拆除。然而,市民郭泽铃却表示未收到任何通知情况下,房屋被强制拆除,造成近10万元损失。此外,他们质疑执法人员程序违法,现场与执法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请求政府给予经济补偿,并解决4套住房问题。副市长李柏青表示,质疑执法人员违法可走法律途径解决。对于执法人员执法过程造成的财务损失,由市国资委牵头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在合法前提下,或给予一定的社会补偿。

郭泽铃反映,他们全家(6户)1987年来三亚荔枝沟居住,与当时红星商店(荔枝沟南新贸易公司)负责人签订承赁合同,租用该公司2000多平方米的荒地进行椰子和饮料加工,为建厂需要,在荒地上先后建了23间瓦房。2013年5月3日,河东区执法局在未通知他们的情况下,对他们所居住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损毁房屋、椰子树、杨桃树等财物价值10万元。如今全家大小24人,生活困窘。

然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情况并非如郭泽铃所述。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不能提供土地租赁合同,未经南新农场许可擅自建房,罔顾国资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止多次加盖房屋,执法人员对其房屋进行强拆。

随后,李柏青表示,受访人若质疑执法人员违法可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另外吉阳区法律顾问可帮忙梳理证据,帮助其维权。尽管郭泽铃等人无法提供合同,不过有缴纳租金费用为凭证,承包事实存在。他表示,此事由国资委牵头展开调查,若承包情况属实,财务损失属实,在合法前提下,可给予受访人等相应的社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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