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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等4类房屋不得出租

海南特区报  2015-10-10 12:09

[摘要] 为了能让孩子进一所好学校,海口不少家长提前几年就开始在学区内租房。昨日,海口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住建局负责人就部分热点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介绍,今年12月1日起,在海口盖的违法建筑等4类房屋不得出租,房屋出租要实行备......

为了能让孩子进一所好学校,海口不少家长提前几年就开始在学区内租房。昨日,海口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住建局负责人就部分热点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介绍,今年12月1日起,在海口盖的违法建筑等4类房屋不得出租,房屋出租要实行备案管理。此外,公安、教育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居)住证、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及其它需要出示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事项时,发现未取得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应当告知办理。记者 苏钟

哪些房屋不得出租?

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出租住宅房屋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本市的低标准。本市人均租住建筑面积的低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并向社会公布。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违法建筑;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东需遵守哪些规定?

确保房屋安全,如实申报租金依法纳税

房屋出租人在房屋租赁活动中应向承租人出示出租房屋的合法权属证明,查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期检查和维护出租房屋与设施、设备的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如实申报租金,依法纳税;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房客需遵守哪些规定?

住宅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应当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房屋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活动中应合理、安全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结构或实施其他违法搭建行为;将住宅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实说明居住人员情况,属流动人口的,入住后按照规定申办暂(居)住证;属境外人员的,应当在入住房屋后二十四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住宿登记;利用承租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租房合同有啥要求?

明确实际居住人数,合同签订后房东应当办理备案

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实际居住人数。房屋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变更、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到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房屋租赁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2.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其他合法来源证明;4.出租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受托代管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件或者材料。

违反规定怎么罚?

出租阳台供人居住,责令限期整改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租住宅房屋未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小出租单位,或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低标准,或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将禁止出租的房屋用于出租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不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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