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三亚一村民小组涉非法买卖土地 被处罚款125万元

三亚日报  2015-02-05 09:38

[摘要] 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在乡村文化旅游区项目用地范围内公然买卖土地,不仅将一处芒果园以800余万元承包给他人,还协助对方在果园内私自建房。

本报讯(记者胡晓亮)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在乡村文化旅游区项目用地范围内公然买卖土地,不仅将一处芒果园以800余万元承包给他人,还协助对方在果园内私自建房。2月3日,记者从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获悉,因涉嫌非法买卖土地,天涯区槟榔村官一村民小组被调查。经查,该村民小组未经批准,擅自将集 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他人用于非农建设。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槟榔村委会官坝一组一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37.9万元,并按非法所 得的15%罚款125.685万元。

去年以来,按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查处槟榔河国际乡村文化旅游区项目用地范围内非法买卖土地违法行为,有效打击了该区域内的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据调查,2010年8月27日,槟榔村官一村民小组组长符某某、村民代表苏某某、董某某等7人与刘某、宋某某、刘某某、高某签订《果园承包经 营合同》,约定将位于槟榔村官坝一组23.94亩芒果园(含芒果园围墙、1000棵芒果树、一栋二层看护楼房)承包给刘某等四人,承包年限为70年,承包 金共计837.9万元,并由官坝一组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为刘某等四人在果园内建设六栋房屋办理相关手续。合同签订后,刘某等四人一次性将837.9万元 支付给槟榔村官坝一村民小组的指定账户。2010年12月,刘某等四人在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果园动工建设六栋二层楼房并于2011年12 月建成使用。

据介绍,榔村官一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与他人以租地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已立案查处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因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已涉嫌构成犯罪。目前,三亚警方已将涉案的3人刑拘。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三亚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