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土地 > 正文

房地产企业无缘"土地增值税税收大红包"

经济参考报  2015-03-24 08:36

[摘要] 继不久前企业兼并重组获得所得税优惠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3日又送上暂免三年土地增值税的税收大红包,为企业兼并重组减负、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再迈新步伐。

原标题:兼并重组可暂免三年土地增值税 不包括房地产企业

继不久前企业兼并重组获得所得税优惠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3日又送上暂免三年土地增值税的税收大,为企业兼并重组减负、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再迈新步伐。

两部门23日对外公布的《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指出,按照公司法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此外,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通知明确,暂免土地增值税的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不过,并非所有改制重组企业都能享受税收优惠。两部门规定,所谓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同时,所有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土地

土地市场 找地神器

关注房天下三亚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