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时隔不到一年时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将再次上调,这已经是自2008年以来第五次调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
时隔不到一年时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将再次上调,这已经是自2008年以来第五次调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中提到,调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200万元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后的认定标准,在容积率以及单套建筑面积的指标上,并未发生变化,但此前以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单价来衡量的标准变为以单套总价来衡量。
在普通商品房的3项认定标准中,任意一项不达标都会被认定为豪宅。单套200万的总价,换算每平方米单价约为13888元。沈阳市房产局网站公告显示,现行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认定标准为11230元/平方米。相比之下,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认定标准每平方米单价提高了2000多元,这也是自2008年以来第五次调整。
五次调整,打破了区域分级,价格认定标准也越来越高,对于百姓而言,大的利好莫过于减少了纳税。
沈阳普通住宅价格标准和政策全回顾
执行时间:2008年5月1日
一级区域:沈河区、和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
二级区域:浑南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级区域:东陵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
一级区域价格:6700元/平方米
二级区域价格:5950元/平方米
三级区域价格:5370元/平方米执行时间:2011年1月
一级区域:沈河区、和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新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浑南新区
二级区域:东陵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和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
一级区域价格:8290元/平方米
二级区域价格:6720元/平方米执行时间:2012年4月
一级区域:沈河区、和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新区、浑南新区为一级区域
二级区域: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为二级区域
一级区域价格:9470元/平方米
二级区域价格:7810元/平方米执行时间:2014年7月21日
不分级: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苏家屯区和沈北新区
价格:11230元/平方米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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