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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三亚临春社区两村民被刑拘

三亚日报   2015-04-21 09:52

[摘要] 本报讯 ( 记者 杨洋 通讯员 雷历轮)近日,记者从吉阳区获悉,该区临春社区两村民分别在2010年、2011年私自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办理中。

本报讯 ( 记者 杨洋 通讯员 雷历轮)近日,记者从吉阳区获悉,该区临春社区两村民分别在2010年、2011年私自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办理中。

2011年4月份,来自内蒙古的刘某良看中三亚市吉阳区临春社区临春五小组李某南家的一块300平方米的宅基地,遂向李某南购买土地,李某南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并从中非法获利土地转让费60万元人民币。

随后,刘某良在土地上盖违建房,所建房屋位于临春五组182号,2012年2月8日被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并立案查处,占地面积771.42平方米,框架结构、现七层封顶并已装修入住建筑面积5399.94平方米。目前,李某南因为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已被河东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办理之中。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3月份,刘某良也看中三亚市吉阳区临春社区临春五小组李某忠家的一块宅基地,经双方商议,李某忠将其家里的一块约400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给刘某良使用,从中非法获利土地转让费125万元。目前,李某忠已被河东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之中。

吉阳区政府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以上两栋房屋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房屋建设,目前这两栋房屋的相关处罚法律文书已依法发放完毕,并已被吉阳区政府列为重点打击的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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