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等有关规定,经三亚市人民 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等有关规定,经三亚市人民 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挂牌出让宗地位于海棠湾B1 B1-c1-25、B1-b2-1、B1-b1-12地块,用地总面积122702.36㎡(海南平面坐标系122646.37㎡),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根据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三服园管函〔2015〕145号及三服园管函〔2015〕164号文,该宗地概况及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下表:
二、竞买事项
(一)竞买人资格: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人须承诺:竞买人或其母公司在海棠湾区域为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全额垫资代建安置房,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代建并移交不少于20万平方米安置房(建造标准4000元/平方米,建造套数不少于650套);竞买人或其母公司还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该宗地竞买人资质由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初审。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三亚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三亚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二)报名参加竞买人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352万元整(该宗地评估价格的60%,以入账为准)。竞买人交保证金之前必须先通过挂牌出让竞买人资格的审查。
(三)竞买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10月14日到三亚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四楼办公室)或海南省政务服务 二楼22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有意参加竞买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挂牌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将在2015年10月1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参加竞买的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海南省 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土地交易厅进行。该宗地挂牌时间为:2015年10月6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10月16日10时30分。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七)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八)其它事项: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88364406 66529845 65303602
联系人:赵先生(13807527707) 霍先生(13807522091)
地址:1.三亚市河东路174号
2.海南省政务服务 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 2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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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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