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中证网讯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5月11日消息,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通知》提出,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通知》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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