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5月4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约谈全市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督促相关企业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环评手续的办理,未办理或拒绝办理的将依法处罚并勒令停产。
据介绍,目前三亚共有18家行政许可的商混搅拌站,其中16家取得环评批复,8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对2家未批先建、8家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于去年进行查处,被处罚商混搅拌站已足额交纳罚款,但因项目是租地建设且临建未延而影响项目验收。此外,还有部分商品混凝土企业存在生产废水未实现完全循环利用或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材料覆盖及洒水降尘等措施不到位、生产作业噪声扰民等环境问题。
为此,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明确要求,环评审批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不全的商品混凝土企业须在8月底前补办相关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未办理手续、未通过验收或拒绝整改的,将依法处罚并勒令停产,同时上报市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处罚,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该限期整改的立即限期整改,确保三亚水清岸绿天蓝。
据悉,截至今年4月20日,三亚环境执法部门共立案25宗,罚款约1189万元。其中,市级立案16宗,罚款金额达到1143.75024万元。(三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