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16日,更名后的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在海口揭牌,主管全省土地和矿产资源工作,并负责落实全省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南海网海口2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曦)2月16日,更名后的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在海口揭牌,主管全省土地和矿产资源工作,并负责落实全省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去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海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将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更名为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为主管全省土地和矿产资源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划转新组建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增加实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职责,并加强对全省土地资源统一规划、交易、监管的职责,加强维护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职责。
据悉,省国土资源厅行政编制72名,根据相关职责,该厅内设12个处级职能机构。其中地籍管理处(省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包含拟订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省内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服务,依法协调、裁决征地补偿争议等。
今年1月,陈健春已被任命为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新增的实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职责,也有了新的进展。今年将起草《海南省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设立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省和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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